近期,消息面热闹非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释放出的重磅信号还在发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先后发声,明确接下来的重点工作任务。另外,两则关于IPO、再融资政策最新动向的传闻又开始引发热议。按照过往情况来看,“小作文”满天飞之后,预计监管具体回应及政策即将明确落地。结合之前盛传“北交所直接IPO机制最快将于11月底落地”的消息,预计8.27新政具体指引即将落地。近日,市场传闻称,监管已在8月27日发布的《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再融资相关要求:1、严格限制破发、破净、不满足十八个月融资间隔的连续亏损企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以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实施再融资。对于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及适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针对破发、破净、连续亏损企业再融资的相关监管要求。2、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国家重大战略方向和房地产企业再融资的,不适用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措施。行业整体破净或亏损的,以及选择未盈利标准上市仍持续亏损的企业再融资不适用相应的措施。3、上市公司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除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重组符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国家重大战略方向,上市公司为房地产企业外,须适用本次针对破发、破净企业再融资的相关措施;其中,上市公司属于整体破净行业的,不适用本次针对破净企业再融资的相关措施。上市公司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重组交易对价、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重组相关用途的,不适用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措施。1、再融资预案董事会或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董事会(孰早)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破发是指,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收盘价以首次公开发行日为基准向后复权计算。破净是指,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收盘价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为基分别向后复权计算。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亏损的企业,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与本次再融资董事会决议日的间隔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并重点关注融资必要性、合理性相关问题。3、对于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公司须将超过净资产10%部分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4、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比例须达到70%,同时公司须充分说明披露前募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募项目效益低于预期效益的原因,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关情况。近5个会计年度存在多次融资的,历次融资均须符合前述要求。5、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审核中需结合再融资预案披露时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所涉业务运行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通知下发前已公告再融资预案或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但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不予受理。1、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以及适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针对破发、破净、连续亏损企业再融资的相关监管要求。2、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国家重大战略方向和房地产企业再融资的,不适用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措施。3、行业整体破净或亏损的,以及选择未盈利标准上市仍持续亏损的企业再融资不适用相应的措施。4、上市公司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重组交易对价、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重组相关用途的,不适用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措施。前段时间,当上证指数站上3000点后徘徊不进之际,有市场传闻称:“某交易所老师近日就《拥抱全面注册制,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功能服务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主题分享”。据传,主要内容涉及如下:1、IPO审核收紧趋势仍将持续,何时放松取决于二级市场表现;2、早期案例不具备参考性,拟上市企业要多参考2021年科创属性开始实质性审核以及审核收紧后的上市和问询案例;4、审核周期将拉长,乐观预计:科创板1年,创业板2年,主板1年半。1、亏损企业仍可上市,但要充分说明连续多年亏损的情况及何时扭亏为盈;4、上市企业规模要和科创属性综合考虑,极具科创属性的企业标准可适当放宽。2、光伏、储能行业公司需充分论证技术优势,储能集成类企业明确不能上市;整体来看,不论上述消息是否为真,但是目前一级市场仍将收紧的趋势已较为清晰明了。大家能做的便是做好身边事,等待春暖花开日子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