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IPO申报受理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4-05-10 浏览量:132

分享到:
结合430一整套政策法规的出台落地,尚普咨询研判解读后认为接下来申报要注意以下几点。

1、强调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申报合适的板块。
2、保荐机构在推荐企业上市时,要更加注重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荐真正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3、发行人及保荐人需说明/核查创业板企业是否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并在附件部分增加具体的说明及核查要求。
4、关键少数口碑声誉的评价期间不局限于报告期。
5、投行尽职调查重点在于是否进行实质性核查,有实质性的分析,底稿能支撑核查结论。
6、行业分析要具备逻辑性、客观性,根据不同产品选择不同可比公司但前后比较要一致,此外希望业务与技术章节能够披露更多个性化信息、更丰富一些,在更新招股书时应同步更新行业数据。
7、募投项目必要性、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很重要但当前披露较为格式化,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重视程度不足。
8、监管对业务与技术章节、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章节审核关注度加强,后续不排除监管会细化信披要求。
9、在审期间禁止股票分红,现金分红要及时报告;报告期内存在大额现金分红,募投项目又有大额现金补流的,需删除补流;审慎考虑大比例分红。
10、如果保荐人发现发行人最近三年存在突击“清仓式”分红的行为,需要将其纳入申报文件范围,并在文件中详细说明该行为的性质、原因以及可能对公司和投资者产生的影响。
仅供参考

问题咨询

北京: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118室 直线:13552565382

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45号工商联大厦717室 直线:13611322396

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凤凰大厦2栋26C1室 直线:18148563314

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146号-6 国统涉外证字第0709号

Copyright @ 2008-2024 Shangpu-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