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通过财务总监等个人账户收取供应商返利

发布日期:2021-09-26 浏览量:987

分享到:

请发行人说明:


(1)各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内容;(2) 本次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 205 套各类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产品,新增营业收入 149,212.00 万元的具体测算过程;(3)保荐工作报告中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不一致的原因;(4)发行人曾存在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供应商返利的具体情况。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咨询

北京: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118室 直线:13552565382

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45号工商联大厦717室 直线:13611322396

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凤凰大厦2栋26C1室 直线:18148563314

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146号-6 国统涉外证字第0709号

Copyright @ 2008-2024 Shangpu-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