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约谈8家保荐机构:创业板投行业务存在“三个不到位”

发布日期:2022-09-02 发布者:森鹰窗业 来源:东方财富网-森鹰窗业 浏览量:426

分享到:

9月2日,据深交所官微,为进一步督促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切实承担起核查把关职责,近期,深交所对创业板发行上市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的8家保荐机构的投行、质控、内核负责人以及保荐代表人实施谈话提醒。

深交所指出,被约谈机构,在投行业务出现的问题反映出了“三个不到位”:

一是发行上市准备不到位。有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仍然存在“闯关”心理和“占位”习惯,对发行人内部治理和内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整改规范到位即“带病申报”。

二是勤勉尽责不到位。有的保荐机构核查把关不主动、不深入,审核中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会计处理等重要事项禁不住问询,未能提供合理解释,被开展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后打起“退堂鼓”。

三是创业板定位理解不到位。有的保荐机构对创业板主要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企业认识不深刻,少数申报企业不符合创业板“三创”“四新”要求,在审核中主动撤回或被否决。

深交所表示,本次集中约谈,目的在于压实投行“三道防线”责任,要求保荐机构合力把关。一方面,要扎实做好上市辅导、尽职调查、核查把关等基础工作。另一方面,要将质控和内核等内控部门对业务前台的制衡作用进一步发挥出来,强化投行业务执业过程的质量管控。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两年来,深交所始终坚持从严把关上市企业质量,综合运用审核问询、现场督导、自律监管措施等监管举措,压严压实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深交所指出。

深交所进一步指出,截至目前,深交所共对109家首发、再融资、重组项目的中介机构提起现场督导,报请证监会对4家发行人开展现场检查。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监管工作函》160份,实施谈话提醒11次。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51次,实施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13次。

“中介机构尤其是保荐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其勤勉尽责情况直接决定了注册制下申报项目质量、核查把关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深交所表示,被约谈的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表示,将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强化“三道防线”责任,质控及内核部门前置介入项目立项阶段,切实执行内核负责人“一票否决制”,使辅导工作更加扎实,项目申报更为审慎。

下一步,深交所强调,将严格落实《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针对“一督即撤”、核查把关不到位的情况,加大现场督导和监管问责力度,坚持从严从快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威慑,持续督促保荐机构把好创业板入口质量关,为全面实行注册制夯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data.eastmoney.com/notices/detail/002323/AN202209011577947168.html

关键词:

创业板发行

问题咨询

北京: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118室 直线:13552565382

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45号工商联大厦717室 直线:13611322396

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凤凰大厦2栋26C1室 直线:18148563314

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146号-6 国统涉外证字第0709号

Copyright @ 2008-2024 Shangpu-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