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此后的9月及10月沪深交易所无新增受理的再融资,2023年11月恢复再融资受理。据沪深北交易所官网显示,今年以来再融资新增受理企业共20家(其中沪市主板7家,深市主板5家,科创板2家,创业板6家,北交所0家)。从受理时间来看,1月新增受理18家;2月“骤降”至2家;而3月以来,尚未有新增受理企业。从融资方式来看,公开发行可转债15家,非公开发行股票(含简易程序)5家。从审核状态来看,今年新增受理的再融资企业中,有14家已进入问询阶段,2家企业(光库科技、川润股份)已获证监会注册批复,1家企业(药*购)因主动撤回而终止审核。据沪深北交易所官网显示,截至目前,年内共有23家企业审核进程被按下终止键。其中,19家为主动撤回申请,2家因审核不通过而终止,2家在注册阶段被终止。另有1家于今日提交撤回申请,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同意。从板块方面看,IPO“折戟”企业最多的为沪市主板,今年以来已经有9家企业终止;其次是创业板与深市主板,分别有7家、5家;科创板及北交所各有1家。(1)在前次部分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情况下,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2)在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大额银行存单、开展委托贷款情形下,对本次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披露是否充分。(3)在本次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授信额度充分,且存在大量闲置资金情形下,对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披露是否充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消费电子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涨幅较大的原因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024年2月23日,协**科再融资项目被“终止注册”,具体终止原因可能与募投项目合理性及前次募资使用进度有关。据了解,公司在上会时,募投项目问题曾被监管层重点关注。彼时上市委指出,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重卡车换电站数量多次变更且尚未投产,并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重卡车换电站的必要性,以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过度融资情形。2023年12月30日,协**科称随着换电市场的变化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的优化调整,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发展格局、投资开发策略、2021年定增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仅为41.41%,其中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仅为11.49%),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安全和收益,主动撤回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同时申请豁免履行2021年定增募集资金事项的相关承诺。而于同日被“终止注册”的共**声在审核阶段,曾被要求公司说明所在行业是否存在竞争加剧、产能过剩情形,公司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及具体的应对措施并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等相关原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发行股票相关申报文件材料。
一、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证监会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围绕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作出以下安排:(一)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二)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三)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四)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五)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六)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二、2023年11月8日,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具体执行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严格限制破发、破净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二)从严把控连续亏损企业融资间隔期,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连续亏损的,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低于十八个月。(三)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的,须相应调减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四)从严把关前募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应当基本使用完毕。(五)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须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实施后与原有业务须具有明显的协同性。“8.27”新政以来,再融资审核从严,今年以来已有超20家企业“折戟”,而2023年同期仅为6家。在审核中,监管层会对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及必要性重点问询,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主业。此外,根据最新问询案例,监管层对前次募投资金使用情况亦颇为关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区别和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二)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延期、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三)前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项目建成后无法达成预期效益的风。在前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差异较大的情况下,本次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前次募投项目的主要考虑。(四)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或永久补流前后,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占比情况。(五)距离前次融资时间较短且在前次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较低的情况下,进行本次融资的主要考虑。据沪深北交易所官网显示,截至发稿前,目前A股再融资排队企业共计171家。从板块来看,主板108家(沪市主板74家、深市主板34家),科创板32家,创业板28家,北交所3家。共有40家券商承担了171家再融资排队企业的保荐业务。注:8家企业聘请两家保荐机构,故项目量总数为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