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积极支持中医药等生物医药企业发行上市!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量: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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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171号(财税金融类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一、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等生物医药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一直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包括中医药在内的生物医药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着力拓宽生物医药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支持作用。2023年2月17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落地实施,包括中医药等生物医药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股权融资环境不断优化。同时,中国证监会在坚持质量第一和投融资平衡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实施新股逆周期调节,各板块设置了差异化的发行上市条件和投资者门槛,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可以满足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上市融资需求。2023年至2024年3月底,共有9家生物医药企业首发上市,融资135.04亿元,其中在创业板上市的生物医药企业6家,融资82.84亿元。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继续把控好新股发行节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等生物医药企业发行上市,同时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发展壮大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持续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功能。特别是去年以来,在科创板、创业板试点基础上全面实行重组注册制,延长发股类重组财务资料有效期,出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适当提高重组估值包容性,完善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进一步优化重组政策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发展壮大。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持续助力中医药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制药、中医药行业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目标,深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改革、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制药、中医药行业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一是完善上市、挂牌标准体系,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北交所着眼中小企业特点,尊重企业成长规律,聚焦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投入,设置四套上市标准。新三板构建挂牌准入“1+5”财务指标体系,与创新层进层条件、北交所上市条件形成梯次衔接。同时,对新经济领域和产业基础领域科技创新型初创企业,北交所、新三板优化持续经营年限及财务指标要求,给予制度包容,进一步便利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截至2024年3月底,北交所247家上市公司中,生物制药相关企业已有16家,中医药相关企业2家,初步形成北交所医药行业上市公司集群。自2020年7月精选层设立以来,前述16家生物制药相关企业累计公开发行融资39.99亿元,2家中医药相关企业累计公开发行融资3.85亿元。
二是完善再融资、并购重组机制,畅通多元融资渠道。在融资品种上,目前北交所与新三板已先后推出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较为丰富的权益融资工具;发行方式上,北交所与新三板均已引入定向发行、授权发行、储架发行、自办发行机制,支持企业按需、合理融资,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便利北交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三是提升审核质效,加大市场服务力度。北交所开市以来,中国证监会指导北交所综合运用公开问询、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等监管手段,强化对申报上市企业财务真实性、业务创新性等重要事项的审核把关,深挖潜在风险,严把上市准入关。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设立华东、华南、华中等7个区域服务基地,立足生物制药、中医药行业企业富集地区,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服务支持。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充分发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功能,继续加大市场培育和服务力度,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生物制药、中医药行业标杆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抢占发展先机。同时,以落实《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为依托,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增强市场吸引力,帮助挂牌、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中小企业通过规范发展提高自身投融资能力和品牌知名度,壮大成长“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