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IPO终止:报告期内员工涉及职务犯罪;净利润为正,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量: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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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撤回上市申请,深交所终止其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

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智能配电网电气设备制造、智能配电网建设、微电网及综合能源管理、智慧泵站建设与运营等业务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募集资金用途

在发行人收到深交所的审核问询函中,公司员工涉及职务犯罪、募投项目、净利润为正,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等问题系深交所关注重点。

6.关于合规经营及法律责任

申报文件显示:(1)发行人所处行业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准入制度,存在资质壁垒;(2)发行人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与项目承包实施,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销售模式主要为招投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与组织比价谈判等方式;(3)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智能配电网、微电网、泵站建设等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将非主体、非关键施工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情形,且存在使用无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商情形;(4)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沙分公司、安乡分公司因消防、税务等原因被主管部门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发行人仓管管理部部长彭*军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所在行业主要监管法律,说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行政审批与资质要求,发行人相关资质是否完整齐备,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无资质经营、超越资质范围经营、应备案未备案经营及未经检测认证对外销售产品的情况,是否导致行政处罚;相关产品是否属于具有较高危险性的特种生产设备,是否需要特殊管理或行政审批;(2)说明发行人对安全生产的内部管控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因产品质量导致客户后续使用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追责的情形;说明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发行人的法律责任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退换货产品数量、涉及金额及比重情况,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说明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的内控措施及有效性;(3)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以招投标获取订单的比例,是否存在应当招投标而未招投标的情形,若是,说明合规性、合理性,发行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4)说明报告期内使用无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商原因、收入占比,是否存在发行人在项目实施过程内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对项目分包的整改情况,是否制定相关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5)结合彭*军在发行人任职背景、岗位职能,说明彭*军犯职务侵占罪原因、刑事判决结果、发行人对其处理措施,是否属于发行人重要员工;发行人对公司日常经营内控措施是否有效;(6)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完整披露报告期内存在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情况;若否,请补充披露其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19.关于募投项目

申报文件显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智能化与信息化改造项目、微电网与综合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

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募投后折旧或者摊销费用的增加,项目实现效益甚至初期亏损,市场容量有限(是否存在客户支撑)等风险;(2)说明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研发中心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是否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情形。

22.关于其他事项

申报文件显示:(1)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净利润大幅增长,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815.24万元、4,562.87万元和3,966.99万元;(2)2020年末,发行人向孟*飞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7.90万元;(3)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464.08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4)发行人子公司斯*克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期至 2022年12月31日止。

请发行人:

(1)说明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向孟*飞采购的具体内容、期后采购情况,向个人预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预付长期资产款的采购内容、用途、供应商名称、预付比例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4)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对业绩贡献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说明是否存在资质无法续期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