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必备 | 最新IPO审核口径梳理解读
近期的审议结果里,“暂缓表决”频频出镜,截至8月31日,今年已累计出现7次,远远超过2019年的4次。
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处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因为较低的违约率,投资者也比较青睐。企业债券一般都是需要有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对于欺诈发行,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证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
IPO项目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财务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增利润、转移成本费用等情形,并要求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实施财务核查。其中,“个人卡”核查是财务核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科创板、新创业板(代表了注册制下的审核态度),对“个人卡”核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突然在官方网站重磅发布创业板司法保障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