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撤了之?IPO撤回终止10个月后,现场检查竟发现多项违规,全被罚!

发布日期:2023-09-12 浏览量: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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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深交所网站连下三则罚单,直指某创业板IPO项目。

据悉,2022年9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该企业的创业板IPO申请。受理后不足一个月,公司被抽中现场检查,紧接着公司主动撤回IPO申请而终止。
IPO终止后时隔10个月,因现场检查发现多项违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均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被抽中现场检查后不到半个月紧急撤回

排队仅一个半月,公司IPO终止。2022年11月15日,深交所表示,由于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据了解,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面向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数码电池等领域提供专业的智能装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应用于锂电池生产前、中段核心工序的锂电池极片测量设备、锂电池真空干燥设备、X-Ray成像检测设备等。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IPO排队时间并不长,2022年9月30日招股书才获得受理,10月28日,就被抽中了现场检查,抽中现场检查后不到半个月就紧急撤回,公司受理后仅一个半月IPO就终止了。
主要财务数据

募集资金用途


终止后时隔十个月,公司收监管函

终止后时隔十个月,2023年9月4日晚,深交所公布对公司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公司申报创业板IPO于2022年9月30日获深交所受理后,公司被随机抽取确定为现场检查对象,证监会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首先,公司存在未充分披露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及整改情况,存在跨期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形。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设备产品销售收入,收入确认政策为“设备经客户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现场检查发现,2021年7月前,公司未制定设备销售验收单相关制度,以“开票确认收入”方式进行财务核算。2021年7月,公司制定《设备验收单操作规范》,并完善收入确认单据,向客户补充发送统一制式的验收单,验收日期由公司自行填写,客户核对设备已安装使用即予确认。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上述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及整改情况。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跨期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形,销售收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针对验收周期在12个月以上的合同以及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部分重要客户、获取客户验收外部单据,与公司收入确认相关凭证进行逐一比对,发现公司报告期内部分验收单据记载的验收时间与外部验收单据时间不符。二是部分销售订单设备验收时间与质保款支付时间的间隔短于销售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间。三是部分销售订单验收款回款时间早于设备验收时间。经剔除重合样本,公司2019年多计营业收入2,071.1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6.58%;2020年多计营业收入1,680.5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7.05%;2021年少计营业收入1,048.2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71%;2022年1至3月多计营业收入113.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06%。
同时,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成本费用类、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列报不准确。一是将研发部门中从事售后、增值作业业务人员的工资费用直接划分至销售费用或营业成本,未按照研发部门从事售后或增值作业的工时统计分摊。二是在建工程核算不规范,2022年一季度存在依据付款发票而非工程进度确认在建工程的情况,会计凭证未附工程进度、监理报告等文件,涉及金额797.35万元。三是报告期内存在将自制半成品结转至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情形,存货结转项目及列报类型不准确。
公司作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及整改情况,存在跨期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形,部分成本费用类、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列报不准确。此外,公司被随机抽取确定为现场检查对象后即撤回申请,反映出公司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不够扎实。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外,深交所对本次IPO的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采取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