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尚普咨询”),成立于2008年初,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作为2009年A股创业板开板便投身IPO上市咨询的国内首批专业机构之一,尚普见证了中国资本市场和监管机构对于ESG/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接受认可和日益关注,并一直参与其中为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提供ESG专业服务。
尚普ESG服务内容包括:
- (1)ESG/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设计、传播。
- (2)ESG治理体系搭建及培训。
- (3)ESG评价管理咨询。
自创立至今,尚普咨询恪守“专业、勤勉、尽责”的服务宗旨,围绕资本市场领域提供全方位、一站式ESG专业服务,致力于成为中国最领先的ESG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15年专业经验
14大优势行业
北上深100位顾问
行业资质牌照齐备
ESG是英文Environmental(环境)、Social(社会)和Governance(治理)的缩写,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社会、治理绩效而非财务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是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资本市场的具象化。ESG是资本市场中衡量上市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标准。
一般包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资源使用的有效率,企业的碳排放量,是否存在砍伐森林、资源浪费等行为。
一般包括劳工的安全与健康,工作条件,消费者保护,社区关系,产品安全,是否存在性别歧视等情况。
一般包括贿赂和腐败、高管薪酬、董事会结构、税务透明度等。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ility)指的是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又不损害人类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和发展能力的发展方式。
ESG/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报告定义
- ESG报告、企业社会责任(CSR)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是企业将其开展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的理念、战略、方法及经营活动在环境、社会等维度产生的影响定期向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的沟通方式,正如企业财务绩效以财务报告进行对外披露一样,企业将在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与绩效,以非财务报告(即ESG/CSR/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形式对外展示。
ESG报告重要价值
- 监管部门强化ESG信披要求,发布ESG报告是符合未来监管部门合规要求的必然选择。
- 跨国企业ESG管理正在影响采购决策,发布ESG报告有助于响应客户供应链管理,赢得客户信赖。
- 越来越多PE、VC等投资机构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过程中,发布ESG报告能够赢得专业投资机构对企业的认可,获得资金、资源支持。
- 客户、消费者、社区、媒体等相关方期待获取企业非财务信息,发布ESG报告有利于塑造负责任的企业品牌,促进企业业绩增长。
ESG报告的具体用途
- 上市公司使用:ESG报告是向监管机构和资本市场传递企业ESG理念、战略、管理方法及绩效的书面文件。如同上市公司需按时发布年度报告披露其财务数据一样,作为年度关键的非财务表现即ESG报告也是上市公司法定的信披义务,以展示公司过去一年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亮点。
- 拟上市企业使用:ESG报告是企业ESG战略和实际行动的直接映射。在上市审核中,财务报告是向监管机构证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而ESG报告则是向监管层证明企业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因此,一份专业详实的ESG报告是企业上市的“加分项”。
- 客户要求ESG使用:随着大型跨国企业纷纷做出“碳中和”承诺并制订《供应商行为准则》,在其自身ESG管理之外,大型跨国企业正在向其供应链施压,要求供应商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点关注供应商的ESG表现。因此ESG报告不仅是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取得海外订单的“敲门砖”,更是能够持续与国际大型企业客户长期合作的必需文件。
- ESG评级使用:ESG报告是投资者和第三方评级机构评价企业ESG管理实践的重要依据之一,ESG报告的披露水平、透明度与准确性直接影响企业ESG评级得分,进而影响ESG投资的引入。
- 管理提升、业绩增长使用:编制ESG报告能够帮助企业详细梳理ESG管理过程,发掘可持续发展机遇与管理提升要素,实现“以编促管”、“以编赋能”,最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营业绩增长,实现基业长青。
- 品牌传播使用:ESG报告能向客户、消费者、媒体等利益相关方展示负责任的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声誉和竞争力。
ESG报告编制、设计、传播服务
服务内容:
- ESG报告编制
- ESG报告设计
- ESG品牌传播
ESG治理体系搭建及培训服务
服务内容:
- ESG战略规划
- ESG治理体系搭建
- ESG培训
ESG评价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 MSCI评级提升辅导
- EcoVadis评级提升辅导
- CDP碳信息披露问卷填报辅导
- 标普CSA问卷填报辅导
六大优势
- 北京、上海、深圳均有成熟稳定的全职咨询团队,以现场服务为主,远程服务为辅。
- 进场迅速,沟通高效,团队稳定,匹配服务经验五年以上的高级别咨询经理全程负责,项目成员稳定。
- 长期对各行业及细分市场跟踪研究,服务团队可迅速了解客户业务和所处行业情况,具备行业研究能力。
- 协调尚普咨询集团资源,提供ESG可持续发展、IPO及再融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行业研究、市场研究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 协助企业理清思路,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进行系统性方案建议供企业参考决策,帮助企业掌握ESG知识,具备自主决策判断的专业能力,既“授人以鱼”也“授人以渔”。
- ESG报告公开发布后,借助尚普媒体资源开展品牌宣传,推荐客户申请ESG品牌奖项,最大化利用ESG报告提升企业影响力。
顶层设计、策划
- 识别内外部ESG环境,包括所在地ESG监管环境、ESG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业务相关ESG风险和机遇,评级纳入情况等。
- 开展项目顶层设计,符合外部监管要求、所在行业特点、未来发展方向需要。
资料收集、调研
- 为企业建设ESG治理体系提供建议,成立项目工作组,开展调研访谈、资料收集、实质性议题研究。
- 建立定制化的企业数据信息收集工具,深入收集与整理企业可持续发展亮点资料。
- 辅导客户完成报告编制过程中必要完成的管理提升项目。
报告编制、设计
- 编写报告大纲、初稿、定稿,协助客户向各级领导、董事会汇报,报告内容突出企业ESG亮点特色。
- 提炼企业特色元素,确定报告设计风格,完成设计版报告。
发布传播、品宣
- 采用多种形式的传播载体,多渠道宣传。
- 推荐客户申请ESG品牌奖项,提升影响力。
持续提升、规划
- 针对未来年度ESG工作规划,提供提升建议。
(2)《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行动指南(SDGS)》;
(3)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201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GB/T 36001-2015;
(5)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
(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引》;
(7)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
(8)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模板》;
(9)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CASS-CSR 4.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CASS-ESG 5.0)》。
早在2006年、200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出台社会责任相关要求。2018年,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扶贫、环境和治理等信息,自此以来,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不断强化ESG信息披露要求,未来ESG强制信披将成为必然趋势。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立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科创板上市公司提出ESG强制披露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纳入ESG信息披露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重点关注是否主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履行情况,报告内容是否充实、完整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上市企业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应包括公司的ESG信息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准则格式,将第九节的公司治理前移至第四节;新增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章节,突出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披露
上交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创板单列ESG信息,要求科创50指数公司单独发布ESG报告,科创板年报编制模版于2022年1月进行更新升级,明确披露ESG相关信息
港交所自2012年发布《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及《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指引》(简称《指引》)以来,历经四次修订,从“建议披露”将指标的遵守要求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部分指标要求“强制披露”,此披露强度符合国际社会ESG信息披露一般做法。2020年,港交所修订有关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的指引信,要求IPO申请人额外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ESG)”信息并尽早制定相关机制,以保证在上市时符合港交所在企业管治及ESG的要求。2021年12月,港交所刊发咨询总结,要求ESG报告需与年报同时发布。
港交所首次发布《ESG指引》及实施意见,并将其列入《上市规则》附录,ESG为企业建议披露信息
香港政府修订《公司条例》(第622章),ESG成为香港上市公司必需披露信息
港交所对《ESG指引》进行多次修订,将指标遵守要求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
发布有关检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规定ESG报告需在财年结束后5个月内发布
修订有关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的指引信,要求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额外披露企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信息,以保证在上市时符合港交所在企业管治及ESG的要求
修订《ESG指引》,加入TCFD建议的元素,如要求董事会监管ESG事宜、就若干环境关键绩效指标订立目标及披露重大气候相关事宜的影响
发布《气候信息披露指引》,旨在为促进企业遵守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提供实用指引,并按照相关建议做出汇报
刊发《有关2020/2021年IPO申请人企业管治及ESG常规情况的报告》,就企业管治披露、董事会多元化、ESG的披露等三个方面,提供28条意见及建议
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规定ESG报告与年报同时发布
刊发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咨询文件,要求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以及推出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的新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包括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财务影响、范围3排放以及若干跨行业指标等),于2024年1月1日后生效 ,生效后首两个报告期为过渡期
拟将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更名为《环境、社会及管治守则》
国务院国资委对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关注、引导已持续十余年,中央企业也成为履行社会责任主力军。2020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方案》,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08〕1号),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的通知》(国资发〔2011〕146号),其中包含企业社会责任内容
开展为期两年的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明确13个管理领域作为专项管理提升的重点,社会责任管理是其中之一
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国资委科创局社会责任处成立,专门推动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科技创新局社会责任局,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指导推动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
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方案》,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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