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监管“枪口”!首轮问询9个月未回复,IPO终止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量:238
2024年4月24日,据上交所官网披露,因公司及保荐人申请撤回材料,长春**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IPO被终止审核。值得一提的是,**科技IPO于2023年6月30日获上交所受理,次月收首轮问询函,截至撤回前,公司及保荐人尚未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连接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自低压线束不断拓展至高压线束、智能充电系统等,此外公司业务还包括功能内饰件。公司下游客户包括中国一汽、宝马集团、吉利集团等自主、合资及外资品牌,同时成功进入比亚迪、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华人运通等新能源主流车企供应链体系;此外,公司成为宝马集团全系新能源车型充电枪的全球独家供应商,在行业内率先实现重大突破。公司主要供应商包括莱尼电气、泰科电子、福斯集团以及安波福等国际知名企业,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线、端子、连接器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之“C36汽车制造业”之“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75亿元、11.33亿元和12.68亿元。同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87亿元、3.33亿元和1.99亿元。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此次IPO,公司原计划募资12亿元,其中,8.4亿元用于电子电器网络连接系统建设项目,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智顺新能源持有公司55.99%股权,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新、王*母子,两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100.00%。4月12日,沪深交易所就加强IPO企业分红监管有关考虑答记者问,表示正研究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行为的监管。此前,《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要严查严防拟上市企业突击“清仓式”分红。沪深交易所表示,正在按照有关意见精神,进一步研究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行为的监管,引导拟上市企业承诺申报后的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鼓励企业更多将累积利润留存用于企业发展或上市后与新股东共享。在指标方面的初步考虑是,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据招股书显示,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大额分红,金额分别高达4.8亿元和2.98亿元,合计高达约7.78亿元。而同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仅为5.31亿元。此外,募集资金中补流占比为30%。符合交易所设置的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行为的指标。按规定,不允许其发行上市。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9.73亿元、9.89亿元和10.5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2.60%、89.07%和86.61%。公司前五大客户包括中国一汽、大众平台、宝马集团等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供应商。其中,公司对中国一汽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37%、56.88%和53.83%。2022年,我国前五大汽车集团的市场份额约60%,下游行业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导致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此外,公司是东北地区电连接系统规模最大的供应商之一,而中国一汽也是国内汽车行业龙头之一,公司与中国一汽的长期深入合作导致对中国一汽的销售占比亦较高。近年来,公司开发了宝马集团、比亚迪、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优质新客户,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占比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