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辅导状态变更为“撤回备案”,公司此次北交所IPO也随之画上“休止符”。公司公告称,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辅导机构终止对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辅导工作。双方于2024年9月25日签署了终止协议,辅导机构于2024年9月25日向福建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福建证监局于2024年9月25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一直专注于工业园区热电联产业务,通过建设热电联产平台,为客户提供集中供热、电力供应以及一般固废资源化处置服务。此外,公司依托规模化的供热管网设施,为客户提供蒸汽管网运输服务。公司以煤炭作为主要燃料,同时掺烧部分污泥,依托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开展热电联产及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业务。公司通过热电联产的方式生产及供应蒸汽、电力,其中蒸汽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工业园区内的生产企业,覆盖纺织化纤、粮油食品等多个行业;电力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将满足自用后的余量电力上网销售。公司以深耕福州新区元洪投资区、江阴港城经济区为起点,依托热电联产平台,扎根服务工业园区,助力园区内工业企业实现节能与环保转型,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适时通过自主建设、收购兼并等方式稳步拓展热电联产业务版图,致力于成为福建省内乃至全国范围内具备规模优势、环保优势、节能高效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公司曾计划在沪市主板上市,并递交了招股书,拟募资6亿元用于多个供热管道建设项目。然而,最后因主动撤回申报材料IPO终止。此后,公司迅速转战北交所进行IPO辅导备案登记。据上交所官网显示,2023年9月28日,公司沪市主板IPO申请获受理;同年11月1日,上交所发出首轮问询;2024年1月29日,因主动“撤单”,公司IPO就此终止。截止终止时,公司尚未披露首轮问询回复。据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原计划募资6亿元,用于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管道建设项目、福清市江阴工业区集中供热管道及管廊建设项目、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气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021年至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83亿元、4.55亿元、4.63亿元和1.9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374.89万元、7,870.55万元、1.03亿元和7,497.33万元。
在首次IPO终止后不久,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3月5日完成辅导备案登记。但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经协商,公司与保荐就终止辅导事宜达成一致,双方于2024年9月25日签署了关于《**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解除辅导协议》。保荐机构于2024年9月25日向福建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公司终止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福建证监局于2024年9月25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值得一提的是,辗转两个上市板块,辅导机构为同一券商。据公开资料显示,**能源成立于2012年7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严勇、林建芳,林俊云为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严勇与林建芳系夫妻关系,林俊云与林建芳系母女关系,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0,061.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47%。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年初,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勇对外借款本金分别为5,511.55万元、7,377.12万元及7,409.62万元,借款人人数均为55人(包含相当一部分公司员工)。而据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公司实控人严勇向员工取得借款的同时,公司提高该部分员工的工资水平,提高的工资金额按借款金额年化24%利率计算并以奖金的形式发放。并且,这部分奖金的发放还通过公司账户。此外,2022年7月、2023年5月,公司分别分红1.93亿元、1.02亿元。2.95亿元的分红超过了公司2021-2023年三年的净利润之和,实控人家族分走的2.6亿元与公司三年的净利润之和相当。换言之,实控人家族靠突击分红几乎“掏空”了公司最近三年的净利润之和。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7月14日至 2022年7月15日,严勇在收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现金分红后,向55名借款人偿还了其个人借款本金7,409.62万元以及按相关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利息,共支付给55名借款人10,911.27万元。严勇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后,55名借款人于2022年7月出具了《无债权债务关系声明》,对与严勇之间已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之间的借款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进行了声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