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注册制下,券商、会所、律所等中介机构从事投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26 浏览量: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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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切实加强对注册制下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的廉洁从业监管,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为注册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行为进行规范,现说明如下:


一、背景情况 


       我会始终高度重视证券行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2018 年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机构等相关行为的意见》等,行业机构廉洁从业规则体系基本健全。此后,我会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狠抓规则落实落地,并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严惩。目前,行业机构廉洁从业意识有了明显提升, 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 “牛鼻子”工程,把握好实行注册制与强化廉洁风险防范的关系,是决定注册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注册制改革推进和市场快速发展,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日益凸显,业务量大幅增长,廉洁从业风险也相应加大。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的廉洁从业监管,针对主要风险点提出规范要求,督促其勤勉尽责,廉洁自律,消除廉洁从业风险隐患,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 17 条,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


一)坚持系统思维,全面从严要求 


       首先,《意见》将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纳入规制范围,并将证券发行承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行业务特性的业务均纳入规制范围,实现了业务主体和业务类型的全覆盖。其次,从内部管理入手,对廉洁从业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激励制度等提出了全面要求,强化内部机制的监督制衡,激发廉洁从业的内生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要求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循我会及交易所有关沟通交往的规定,引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对实践中一些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予以禁止。二是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在投行项目股东穿透等事项核查中,重点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禁止突击入股、“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违法违规“造富”行为。三是要求中介机构加强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信息隔离墙机制,切实防范利用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从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求中介机构强化公平竞争意识,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定价水平、利益输送、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五是要求中介机构制定规范聘用第三方的制度,明确资质条件和遴选流程,禁止利用聘请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三)坚持专业思维,分类施策 


      一是结合证券公司、会计师、律师等各主体的业务风险特征提出专门的监管要求。例如: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行业务“三道防线”,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严格禁止 “结构化发行”、欺诈胁迫发行人“临时加价”等违法行为;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性原则,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严格履行执业程序,依法执行签字会计师和关键审计合伙人按期限轮换制度;要求律师事务所依据事实和证据提出分析意见,不得介绍贿赂或指使、诱导、协助当事人行贿, 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不当利益。二是规范公权力运行,提高监管透明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向相关部门及其他监管机构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 门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向纪检监察机构转交违法违纪线索;另一方面,遵循“宽严相济”原则,对中介机构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处理廉洁从业违法违规问题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相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从轻减轻处理的相关建议。

2021年9月24日新闻发布会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21-09-24 来源:证监会


2021年9月24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上市部副主任郭瑞明出席,发布了1项内容:证监会会同公安机关查获多起操纵市场重大案件,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近期,市场各方对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较为关注。请问如何理解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

  答: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之实,借“伪市值管理”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严重干扰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是证监会长期以来严厉打击的重点。市场各方应当对市值管理形成正确认识,依法合规的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之间存在清晰的边界和本质的区别。正确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三条红线”一是严禁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节奏,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二是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三公”秩序;三是严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一是主体适格。市值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依法准许的适格主体,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其他主体不得以自身名义实施市值管理。二是账户实名。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账户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依法准许的其他主体的实名账户。三是披露充分。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操控信息,不得有抽屉协议。

  市值管理的根本宗旨是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守法经营,合规运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合理提升公司经营治理水平,坚决抵制“伪市值管理”。

  2、问:下一步在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方面,证监会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监控、高效率查办、多部门协作、立体式追责的综合执法体系,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方面,坚持“零容忍”方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账户联动、异常交易,重拳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执法威慑。另一方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积极为上市公司创造有利于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

  3、问:9月12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绿色股票指数,请问绿色股票指数将涵盖哪些行业(或哪类)股票?

  答:近年来,证监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服务绿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指数是资本市场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一般认为,绿色产业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领域和行业。经梳理,目前境内已发布78条绿色相关的股票指数。下一步,证监会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健全绿色股票指数体系,支持指数机构与市场机构合作开发相关金融产品,更好服务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会同公安机关查获多起操纵市场重大案件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21-09-24 来源:证监会


今年以来,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按照“零容忍”工作方针,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为平台,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依法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期,继查实史某等人操纵“中源家居”“利通电子”股票价格案后,我会与公安机关依托线索联合研判机制,结合交易所监控发现情况,依法启动对一批恶性操纵市场案件的联合调查工作,并作为2021年证监会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案件,集中调配力量,强化执法协作,加快案件突破。目前,相关人员涉嫌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案取得重大进展。

  经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烨团伙以股票配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并谋取非法利益。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调查还发现,个别机构从业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与操纵团伙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鉴于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我会依法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近日,我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一举将3起操纵市场案件的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

  上述案件是我会与公安机关合力查获的有组织实施操纵市场违法犯罪案件,反映了操纵团伙与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等相互勾结的灰黑利益链条,是近年来我会“零容忍”打击的重点违法类型。下一步,我会将继续贯彻《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认真落实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合力,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虚假信息披露及财务造假、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全覆盖监控、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有力督促市场各方崇信守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