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毛毕华受贿一案。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毛毕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7年5月,被告人毛毕华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科员、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处副处长、稽查局副局长,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审核、案件调查等方面谋取利益。1998年11月至2020年春节前,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34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毛毕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毛毕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毛毕华,男,汉族,1968年5月生,江西广丰人,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主任科员、副处长;2001年1月至2005年3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稽查一局)副处级干部、处长;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正处级);2007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副局长,稽查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兼稽查局副局长,稽查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2015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