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两年:审核质效稳步提升 板块吸引力日益凸显

发布日期:2022-08-23 发布者:东方财富网 来源:东方财富网-财经频道 浏览量: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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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两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深交所认真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紧扣“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建设目标,遵循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在“存量+增量”的注册制改革试点中迈出坚实步伐,努力塑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为全市场实施注册制奠定坚实基础;两年来,创业板坚持板块定位,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坚持把好上市入口质量关,坚持推进“开门办审核”,坚持巩固改革成果,依托“五个坚持”有效提升市场包容性,持续提高审核质效,不断增强审核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改革取得良好成效,在更好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守板块定位努力塑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

  顺应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创业板注册制采用更市场化、更多元的发行上市条件,重点服务高科技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事实上,创业板注册制在实施之初即明确原则上不支持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等12项行业申报上市,通过设定“负面清单”传递“清晰导向”,积极服务符合板块定位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上市融资。这一目标明确两年以来,深交所结合对1000余家IPO申报企业的审核实践,深入总结板块定位评价标准,通过专业、高效的审核问询日渐准确勾勒出更为明确的要求,也令市场在板块定位的把握上更加准确。

  截至2022年7月31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新上市公司339家,创新属性鲜明,行业类型丰富。其中,迈普医学首次将生物增材制造技术开发应用于人工硬脑(脊)膜,是我国创新医疗器械中仅有的9个国际原创产品之一;雷电微力是国内少数能够提供毫米波有源相控阵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产品制造服务的企业之一,拥有发明专利40余项。

  创业板企业数量多,行业分布广,提升板块包容性既是服务市场之举,也是发展自身之基。注册制改革以来,深交所充分结合国民经济发展阶段、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大刀阔斧”改革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增设以市值为基础的上市条件,申报企业可视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预计市值+净利润+营业收入”或“预计市值+营业收入”上市条件,优化业绩指标、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板块包容性显著更强,板块吸引力大幅提升。截至7月31日,创业板注册制已累计受理首发企业1014家,平均每个交易日受理2.1家企业,受理效率全市场(含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最高。今年6月,创业板共受理首发企业144家,占全市场受理首发企业数量的32%。企业申报创业板热情高涨,一方面是板块吸引力的最好印证,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为“稳经济”提供更多保证。

  严把上市“入口关” 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深交所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下大力气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通过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和保荐人做好创业板定位的评估核查和信息披露,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进一步增强创业板支持科技创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针对审核发现的重大疑点,深交所坚持常态化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现场督导,探索建立IPO项目随机督导机制,督促发行人“说清楚”、中介机构“核清楚”,与日常审核工作形成“组合拳”,进一步提升审核质效,阻止企业“带病闯关”。

  积极落实《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深交所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提升审核问询的重大性、针对性、有效性,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督促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作出终止审核决定。如今年以来重点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减少冗余、模板化、晦涩难懂的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提升审核问询回复质量。目前,申报企业招股说明书平均页数已从改革初期的592页降至380页,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冗余的问题已显著改善。

  除了通过审核问询、监管处罚措施等常规方式督促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把关责任外,深交所还通过不断完善并外推审核关注要点,督促中介机构“靠前发力”。截至目前,深交所累计发布审核关注要点213项,其中IPO 93项,再融资70项,重组50项。近期,深交所召开了保荐机构座谈会,在提高招股书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与保荐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要求保荐机构在前端把好保荐质量关,压实投行三道防线职责,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与此同时,日常审核“严管重罚”力度也在持续强化。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深交所共出具《监管工作函》158份、谈话提醒10次,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47次,实施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一定期限不受理文件等纪律处分13次。其中,对某项目的2名保荐代表人予以6个月不接受申请文件的处分,实现首单“资格罚”落地。

  “开门办审核” 监管服务水平持续完善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深交所积极打造“透明交易所”,尽全力消除“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扎实推进了审核标准、审核进程、审核意见、审核监管四个方面的公开,确保公权力依法依规运行,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试点注册制实施以来,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功能进一步显现,市场参与各方获得感提升,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愿望强烈。

  截至2022年7月31日,370家注册生效的企业从受理申请到通过上市委审议的平均用时为6个月左右(186天),剔除平移企业后平均用时为8个月左右(246天)。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扣除后,审核端平均用时仅54个自然日/38个工作日,显著低于3个月的审核时限要求。另外,受申报材料质量、问询回复效率、核查工作扎实程度等方面的影响,不同申报企业上市时长存在一定差异性。以华大九天大族数控为例,两家企业从受理到通过上市委审议的用时分别为73天、105天。

  记者获悉,目前创业板首发审核工作正在稳妥有序推进。一是从项目推进速度来看,2021年12月受理公司至提交上市委审议的平均问询轮次为2.25次,问询轮次已显著降低;今年7月以来,上市委每周开会3次,审议企业8家左右;二是从计时规则的优化情况来看,深交所要求中介机构原则上修改审核问询回复的时长不得超过2周,有特殊情形的不得超过4周,压缩不必要的修改回复时间;三是坚持“开门办审核”的理念,做到“应见尽见”,加强与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的沟通,提供更有温度的监管服务。

  以市场业务办理需求为中心,围绕发行上市审核业务场景,深交所还开发了7×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不断档的审核业务专区,确保沟通机制畅通运行。截至7月31日,审核中心已累计接听审核业务电话超10000次,接待各类现场、视频沟通500余次,真正做到“应接尽接”“应见尽见”。

  不断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方面,深交所也为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供贯彻审核全流程的沟通渠道。如申报前,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可就规则理解适用、重大疑难问题等事宜进行预沟通;审核过程中,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既可以通过工作电话与审核人员实时联系,也可以通过现场、视频方式与审核小组就重点问题开展沟通,确保各方信息对等;审核结束后,中介机构可在审核业务专区评级打分,对是否满意审核工作留言评价。此外,交易所还不定期开展保荐机构座谈会、业务培训交流会,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传递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情况及相关监管要求等,促进提高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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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