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市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含IPO及再融资募投)
发布日期:2024-03-11 浏览量:758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国家发改委2023年1号令)所称的企业投资项目为“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沪府规〔2023〕16号、《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规〔2023〕17号所称的企业投资项目指的是“企业在上海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筹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对于企业投资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备案均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一般为:网上注册登录→提交承诺声明→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材料→备案通过并生成备案文件→打印备案证。注:一、若项目信息不完整,备案机关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并指导项目单位进行补正。要留意该备案在项目页面中的办理状态是否转为“待补正”。二、若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依法实行核准管理,以及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等情形的备案机关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项目单位主动撤销项目备案,项目单位不予撤销的,备案机关将撤销项目代码。三、若项目单位选择的项目备案机关不准确,系统将调整该项目的备案机关,并通知项目单位。【由于不同地区政府制定的管理办法可能会存在差异,为保证项目顺利通过备案,建议企业在备案前可拨打当地备案机关热线电话,说明项目情况并咨询确认项目立项类别,是否需要备案以及备案机关。初步确定以后,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备案信息。】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按照《上海市政府备案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备案目录》)要求,以及属地原则,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上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说明】,http://tzxm.fgw.sh.gov.cn/banpro/newgdzc/index.jsp),通过在线平台填报项目备案基本信息,项目备案机关收到项目全部信息即为备案。【说明】上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是一个适用于上海市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包括行政许可、政府内部审批、备案、评估评审、技术审查,项目实施情况监测,以及政策法规、规划咨询服务等的系统。对于已有法人一证通的企业,通过以下网址进行“法人一证通安装包下载”。http://tzxm.fgw.sh.gov.cn/banpro/newgdzc/index.jsp下载完成后导入相关证书,可以用法人一证通直接登录。登录成功后,在页面右上角点击“切换”按钮可转到上海市特定行政区备案系统页面,例如选择“上海市→黄浦区”,并搜索找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点击“立即办理”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6f59ebf1-b191-49d0-a80b-1e3bfd40509c输入需生成的项目名称,一般格式为“XX公司+XX项目”,之后点击确认申报。单位信息使用法人一证通登陆时,法人一证通自动带出无需填写;企业第一次登录,需要对红框里的内容进行完善,后续申报项目将自动加载。项目名称必须以“项目”或“工程”结尾,符合命名规范。按项目实际建设地点选择,请参照填报页面示例图片。点击项目基本信息的“保存”按钮后,系统会提示“是否需要自动生成政务服务事项(会覆盖原事项)”,如需则点“需要”,无需则点“不需要”。在政务服务事项列表中找到备案事项,点右边“申请”链接。注:项目资本金原则上应大于总投资金额的20%。对于拟上市/上市企业投资类项目备案数据填写过程中,对于资金来源不涉及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项目资本金金额等于总投资金额。办件成功后,可在“一网通办”平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的“项目列表”,以及“企业专属网页”内“我的项目”中打印备案证明。或进行项目补正、变更、撤销等操作。其中补正操作是由备案机关发起的,变更、撤销操作由项目申报单位发起。备案系统生成带备案证号、二维码、备案机关电子印章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单位可通过在线平台于1个工作日内自行打印备案证明;要求备案机关出具的,自备案成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备案成功后即时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sh.gov.cn/xxgk/xxgk.htm)公开。项目备案后,项目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项目基本情况、变更事项及原因等相关信息。项目法人、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重新填报项目备案基本信息,并撤销原备案项目代码。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流程和备案流程基本一致: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特定行政区备案系统页面,搜索找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依申请变更”,点击“立即办理”)→填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申请表→备案变更申请通过并生成备案变更证明→打印备案证→项目公开。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并撤销项目代码。四、浦东新区:68542222-82028或83015八、杨浦区:25032377、25033509、25032378十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68281000《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说明》(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企业为实现内涵扩大再生产,达到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使用自筹资金,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在本市范围内实施的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的项目。包括使用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资金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目的可分为非上市用途和上市/再融资用途: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是申请政府财政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前置条件之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若属于上市或再融资募投项目,其备案也是企业上市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的重要步骤,甚至关乎企业是否能够成功过会并实施募投项目。《上海市政府备案的投资项目目录》(2024年本)所列备案项目,具体划分市与区的核准权限。一、由“市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核准:
(一)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钢铁、石化、煤化工、水泥、船舶工业领域项目,以及未列入《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工业领域项目备案。(二)浦东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其所属区域内项目备案。二、由“区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由区级投资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确定的机构核准,并按照项目所在地原则进行核准。三、市政府确定的机构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实施备案,包括: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等。回复:是的。以下情形可能会无法通过:一、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要求的备案机关不予备案。二、若项目为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区政府对政策解读可能会有差异,一些区域对项目非固定资产投入部分可能会不予备案。回复:先备案。备案制项目申报单位凭项目备案通知书,依法办理环保、规划等各方面的手续,相关手续为后置。回复:各区域规定不一,多数备案机构对项目名称没有特殊要求。部分地区要求项目名称必须体现产品与产能等,体现新建还是改扩建,部分地区要求项目名称不能出现XX字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备案机关。回复:一般不可以。例如若项目母公司、子公司都有参与,必须明确出单一实施主体分别进行备案。回复:不是必须。企业投资建设的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没有规定必须要备案,各地备案机关对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理解有差异,具体要根据项目类型和当地备案机关沟通是否需要备案。问题七:企业项目建设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备案主管部门如何选择?回复:若企业项目建设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那么企业在进行项目备案登记时,应选择项目建设地所在区的主管部门,而非企业注册地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