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 | 创业板行业定位新要求?列表披露人员和生产设备的详细情况
发布日期:2021-06-10 浏览量:1241
6. 关于行业定位
根据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发行人产品均为公司自行设计、生产技术为公司自主开发,体现了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请发行人:
(1)以列表形式分别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生产人员的数量、学历、 岗位、工作时长、薪酬,是否均合法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设计、生 产人员采用劳务外包的情况;若是,详细披露情况、数量、占比及岗位,是否属 于核心生产、设计环节岗位,报告期内前五大劳务外包提供商情况,采购金额及 占比,是否对劳务外包构成依赖;发行人是否存在借用发行人客户生产、设计人 员,或为上述人员提供挂职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否存在曾任 职、现仍任职于发行人客户的情况,若是,披露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2)以列表形式披露发行人生产线、生产设备的情况、价值、功能、权属, 是否存在借用、使用客户生产线、生产设备的情况,若是,详细披露情况及重要性;
(3)结合上述内容,以及发行人产品生产、设计的业务实质,进一步披露 发行人的核心价值及核心竞争力,发行人是否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 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创业板行业定位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以列表形式分别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生产人员的数量、学历、 岗位、工作时长、薪酬,是否均合法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设计、 生产人员采用劳务外包的情况;若是,详细披露情况、数量、占比及岗位,是否属于核心生产、设计环节岗位,报告期内前五大劳务外包提供商情况,采购金额及占比,是否对劳务外包构成依赖;发行人是否存在借用发行人客户生产、设计人员,或为上述人员提供挂职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否存在曾任职、现仍任职于发行人客户的情况,若是,披露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研发设计、生产人员情况及生产设备情况”之“(一)研发设计、生产人员情况”处补充披露如下:
研发设计人员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研发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岗位构成情况如下:
临时性劳务服务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仅于 2020 年 6-7 月向武义县吴军装卸服务部临时性采购成品包装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临时性劳务服务采购不属于发行人将其生产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的情形,而是由供应商安排人员临时性参与发行人成品包装工作,按照具体人员工 作时间结算服务费的劳务服务采购,
因此,不属于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员及服务外包人员合计占当期发行人员工总数未超过 10%,发行人不存在对劳务外包或采购劳务的依赖。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曾任职、现仍任职于发行人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产、设计人员自行招募,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 遣协议,按相关人员实际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支付工资,发行人不存在借用发行 人客户生产、设计人员,或为上述人员提供挂职的情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任职单位与发行人客户均不相关,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曾任职、现仍任职于发行人客户的情况。”
(二)以列表形式披露发行人生产线、生产设备的情况、价值、功能、权属,是否存在借用、使用客户生产线、生产设备的情况,若是,详细披露情况及重要性;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研发设计、生产人员情况及生产设备情况”之“(二)生产线/生产设备情况”处补充披露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生产线、生产设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线、生产设备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行购买取得 并独立拥有,发行人与主要客户采用 ODM 合作模式,接受客户委托进行产品的 定制化生产,根据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发行人不存 在借用、使用客户生产线生产设备的情况。”
(三)结合上述内容,以及发行人产品生产、设计的业务实质,进一步披露发行人的核心价值及核心竞争力,发行人是否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创业板行业定位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处修改和补充披露如下: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定位
发行人的产品户外火盆、气炉主要销往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上述国家一直有使用壁炉进行烤火取暖、烘托聚会氛围的生活习惯和消费需求,同时他们热衷于户外活动,进而形成了在庭院、户外餐厅等地使用户外火盆、气炉的需求。对客户而言,发行人的产品核心价值在于既能提供烤火取暖等实用性功能,又能凭借新颖的设计起到装饰庭院、烘托聚会氛围等装饰功能。行业内其余火盆、气炉供应商成规模的企业较少并且多数企业不具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而发行人深耕户外火盆、气炉行业多年,已培养出一支具备行业经验和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的研发团队、一批熟练掌握生产技术的生产管理人员,已拥有稳定生产且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生产线/生产设备,进而具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提升的技术能力、及时供货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等,因此,对市场而言,发行人产品的核心价值在于为市场提供了稳定的供货、符合客户审美的设计并推动了该细分市场的技术发展。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以下三方面:
1、自主研发设计能力
发行人拥有成熟、高效的研发团队(截至2020年底该团队人员已达50人),通过多年来深耕户外火盆、气炉市场及对消费者的深度了解,研发团队能够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和流行趋势,研发出引领户外火盆、气炉行业时尚趋势的产品,进而获得下游客户持续、稳定的采购订单,扩大业务规模;
2、强大的生产能力
发行人多年来专业从事火盆、气炉等产品的生产,已经整合了相关供应链,能及时、稳定、优质地获得生产所需材料,同时发行人具备火盆、气炉等产品各生产环节、各工艺流程的生产能力,能将新设计、新产品较快地实现量产。尤其在 2020 年当客户需求快速增长时,发行人能迅速通过提升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购置新生产线等方式扩大产能、满足客户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保质保量地为客户提供所需产品,体现了发行人强大的生产能力,也获得了客户进一步的信赖。
3、优质客户资源的优势
不同于行业内大多数供应商只能销售给贸易商、 跨境代理商,发行人已与户外火盆、气炉领域的大型、优质客户沃尔玛 (Wal-Mart)、家得宝(Home Depot)等国际著名连锁商超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与上述优质客户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也将同时为公司的 经营发展带来以下优势:
(1)沃尔玛(Wal-Mart)、家得宝(Home Depot)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 设计要求高、交货周期要求严格、合作前考核周期长、评审认证复杂,客户的 更换成本相对较高,公司难以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因此上述客户为公司提供 了稳定及持续增长的业务来源。
(2)相比于价格,上述优质客户更看重产品质量和设计,因此发行人得以利用其突出的研发设计能力和稳定的产品生产能力获取较高的盈利水平。
(3)与知名企业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提高了公司知名度与认可度,为公司开发其他客户或开拓市场提供了无形的支持。
综上,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认为:发行人产品均为公司自行设计、生产技术均为公司自主开发,体现了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发行人多项核心技术体现了其技术创新,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快速响应能力、稳定供货能力等开拓了国际知名大型连锁超市的销售渠道体现了其模式创新及业态创新;发行人产品对客户及市场具有核心价值,发行人具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强大的生产能力、优质客户资源等核心竞争力;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定位具有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员工名册、工资表,核查发行人员工中是否存在借用客户生产、涉及人员的情况;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简 历,核查是否存在曾任职、现仍任职于发行人客户的情况;
2、查阅报告期内明细账,核查是否存在劳务外包情形;获取劳务外包相关的记账凭证、发票、劳务外包费用计算单等;
3、查阅发行人的生产线、生产设备的明细表,核查是否存在借用、使用客户生产线、生产设备的情况;
4、了解发行人产品对客户和市场的核心价值,分析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的研发设计、生产人员均合法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设计人员不存在采用劳务派遣或外包的情况,发行人的生产人员中不存在采用劳务外包的情况,但存在以劳务派遣及临时采购劳务服务方式使用季节 性、临时性辅助用工的情形,涉及岗位不属于核心生产环节岗位,不构成依赖;发行人不存在借用发行人客户生产、设计人员,或为上述人员提供挂职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曾任职、现仍任职于发行人客户的情况。
2、发行人的生产线、生产设备均为发行人独立拥有,不存在借用、使用客户生产线、生产设备的情况;
3、发行人产品均为公司自行设计、生产技术均为公司自主开发,体现了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发行人多项核心技术体现了其技术创新,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快速响应能力、稳定供货能力等开拓了国家知名大型连锁超市的销售渠道体现了其模式创新及业态创新;发行人产品对客户及市场具有核心价值, 发行人具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强大的生产能力、优质客户资源等核心竞争力;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定位具有合理性。